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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曹县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和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月活动

 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,严厉查处未批先建、批建不一、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,切实提高环评、“三同时”制度执行率,曹县从7月8日起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建设项目环评和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月活动。

  活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:

 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阶段(7月8日-7月20日),全面排查全县386家规模以上企业,县九大园区以及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内的所有项目以及市批、县批报告表以上项目,做到该统计上报的企业不瞒、不漏,并对每个项目认真填写建设项目现场核查登记表及建设项目汇总表,于7月20日之前报管理股,然后逐一登记造册,建立专门档案。

  二是整改纠正阶段(7月21日-8月4日)。根据调查摸底情况,认真梳理,分门别类进行整改纠正。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“三同时”制度的,如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没有落实“三同时”制度,要依法限期整改,整改期满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;对没有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,立即责令停产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,待落实“三同时”制度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;对没有环评手续,又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,一律进行取缔。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老污染源,一律实行限期治理。期满仍不能达标排放的,要坚决进行停产整顿,待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。

 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(8月5号-8日7号)。县环保局组织专门督查小组,对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。成立验收小组,对全县建设项目环评和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验收,并形成书面报告。

 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,曹县环保局成立了建设项目环评和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活动领导小组,局长任组长,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,县环境管理股负责人、各环境监察中队长、县环境监测站站长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局管理股,负责此项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,研究解决建设项目环评和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月活动中的问题。